行业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沈阳离婚律师时申请保全夫妻共有财产应否提供担保?

发布时间:2018/6/15 13:39:50

       沈阳离婚律师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其中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住所选择意愿。我国《婚姻法》(2001修正案)第9条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据此规定,夫妻有权选择婚后的住所。

       婚后一方欠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偿还。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的债务,或者夫妻已有财产归属约定的,那就谁欠债谁还钱。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有权向男女双方讨债。这种情况下,一方承担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向另一方主张追偿,法院也予以支持。

       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同居的地点,可以男到女家居住,也可以女到男家居住,或双方另择居所居住我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实行以男子为中心的家长制,“男娶女嫁”是我国沿袭几千年的习俗。在旧中国,男到女家被称为“入赘”,受到人们的歧视,法律地位十分低下。因此,本条立法规定的目的在于破除男婚女嫁、妻从夫居的传统观念,提倡男到女家落户,有助于改变旧的婚姻习俗,倡导男女平等。

       男方或女方自愿成对方家庭成员后,仍保持自己的独立人格,沈阳离婚律师与其配偶地位平等,与配偶的亲属形成姻亲关系,与自己的父母仍然保持权利、义务关系,承担对生父母的。这一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得加以强制或干涉 计划生育是载入我国宪法的国家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家庭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生育不仅是夫妻人身关系中的重要内容,也关系到民族的生存和社会的发展。《婚姻法》(2001修正案)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婚姻法》第2条第3款对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内容做了明确规定。也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沈阳离婚律师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咨询热线:13840003063
网站地图(xml / html
版权所有:沈阳盛信达侦探公司     业务范围:沈阳侦探公司沈阳婚姻调查沈阳商务调查沈阳寻人公司沈阳侦探网沈阳调查公司